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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消费政策该改一改了

1999-06-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应延安

近日,上海市一位消费者向媒体反映,他家搬迁后户口已有5人,但煤气公司还未为他办理大户手续。

使用燃气还有大户、小户之分?原来,几年前上海市有关部门曾制定居民用煤气超额加价收费的限制消费政策。去年8月又对这一办法略作了修改,把煤气用户分为大户和小户,规定每户5人以下小户家庭每年使用煤气基数为800立方米,基数内每立方米煤气为0.9元,基数外按每立方米1.3元收费;每户5人以上家庭为大户,每年使用煤气基数为1000立方米,基数内每立方米煤气为0.9元,基数外按每立方米1.3元收费。在煤气供应量不足的情况下,这一政策在特定时期起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目前上海煤气已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从今年4月28日起,东海天然气已登陆浦东,向居民供气。继续采用超定额加价收费的办法,一是限制了煤气消费的增长。许多家庭以定额标准作参照,少使用煤气,能省则省,影响了生活质量的提高。二是制约了煤气事业的发展。各煤气生产厂没有“规模效应”,生产能力放空,企业开支增大,上海市燃气行业提出减亏目标也难以实现。

由煤气问题引伸开去可以发现,在短缺经济时期制定的许多限制消费或惩罚多消费、高消费的政策和措拖,至今在一些部门依然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老百姓的消费欲。

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启动消费,扩大内需,要逐步取消短缺经济时期形成的一些限制消费政策和措施,并要积极制定鼓励性消费政策,扩大社会总需求。比如,对煤气用户来说,能否做到使用煤气超过基数,递减收费,以鼓励多消费刺激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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